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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北京国际网球节网球俱乐部挑战赛
竞赛规程
一、赛事说明:北京国际网球节是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主办,北京市网球协会、北京市元老网球协会、北京市国际体育交流中心承办,由系列网球赛事、网球文化活动组成的大众性、娱乐性网球节日盛典。北京天立网球俱乐部作为协办单位负责承办网球节系列赛事之一的“网球俱乐部挑战赛”。
“网球俱乐部挑战赛”主要是为初、中级网球爱好者设置的竞赛交流活动,参加者为各网球俱乐部、各社区、各单位的网球爱好者,比赛设青少年组、中青年组、老年组及家庭组,还有网球技术辅导讲座、职业网球选手示范表演、网球新型器材展示以及网球知识娱乐活动等。此项活动的宗旨是大力普及推广网球运动,为广大网球爱好者提高技艺、联谊交友、休闲娱乐搭建平台。
二、比赛时间:2007年9月15日、16日
三、比赛地点:天立望京网球俱乐部
地址:城铁望京西站东侧 联系电话:64791117 64791115
四、比赛项目:
1. 青少年组 12岁以下年龄组 男子单打 女子单打
13岁至15岁年龄组 男子单打 女子单打
16岁至18岁年龄组 男子单打 女子单打
2. 青年组 19岁至35岁年龄组 男子单打 男子双打 女子单打 女子双打
3. 中年组 36岁至50岁年龄组 男子单打 男子双打 女子单打 女子双打
4. 老年组 51岁以上组 男子双打 女子双打
5. 家庭组 (不分年龄、不分性别) 双打
五、参赛资格:
1. 12岁以下年龄组: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3岁至15岁年龄组: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6岁至18岁年龄组: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岁至35岁年龄组:19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6岁至50岁年龄组: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1岁以上年龄组: 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 参赛运动员不限国籍,不限地域。
3.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已在市级以上业余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选手谢绝参赛(18岁以下青少年除外);现役、退役的专业网球运动员、教练员谢绝参赛。
4. 参赛运动员老年组、中年组可以高年龄组参加低年龄组比赛(底限至青年组),青少年组可以低年龄组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仅限青少年组),每个运动员只能在一个年龄组里参赛。
5. 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运动,比赛期间,出现因参赛人员个人原因事故 ,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组委会写出书面材料申诉,同时交纳100元申诉费,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7. 运动员如被查出与参赛资格不符,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如已经抽签,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报名:
1. 报名开始及截至日期:2007年8月18日至9月9日。
2. 报名地点:
天立首都体育馆网球俱乐部 电话62170487 地址: 首都体育馆网球馆二楼286室
天立先农坛网球俱乐部 电话63040599 地址:先农坛体育场外网球场
天立望京网球俱乐部 电话64791117 地址:城铁望京站东侧
3. 网上报名:可在天立网站论坛中跟贴报名,或下载报名表,传真报名。
网 址:www.tianlisports.com
4. 报名费:每项每人50元,一人兼报两项90元,报名资格以报名费到帐为准,一经编排不再退费。
汇款:工商银行:955888 0200 004225750 陶红
北京银行4221 6036 0004 3349 陶红
邮局汇款: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4号首体网球中心286室 邮编100081
收款人: 刘秀琴
银行汇款:单位 北京时代天立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北京银行白石桥支行
帐 号: 01090318400120105089214
七、比赛办法:
1. 比赛根据各组报名人数或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或进行循环赛决定名次。
2. 比赛全部采用一盘无占先制,局数5:5时需到7:5,局数6:6时采取平局决胜制,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两人(对)成绩相同,则按相互间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人(对)以上成绩相同,则按净胜局决定名次,再相同,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3. 运动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场序参加比赛,本次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即每场比赛的时间从上一场比赛结束时计起,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场比赛;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在一场比赛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判本场比赛对手获胜。
4. 为使赛事顺利进行,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赛程和赛制。
八、录取及奖励:
1. 参赛选手13人(对)以上组别,录取前8名,12人(对)以下组别,按二比一原则录取,不足三人(对)组别,该组别比赛取消。
2. 获得名次的选手,组委会颁发证书及奖品。
九、赛事裁判长、裁判员:赛事裁判长及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一、凡参赛运动员均应着符合网球比赛和场地要求的鞋与服装。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北京国际网球节网球俱乐部挑战赛组委会
200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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